会员登录|免费注册|忘记密码|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|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|联系方式|购物车
药品器械第1年

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 
加关注0

四磨汤口服液、缩泉胶囊、银杏叶胶囊、天麻醒脑胶囊

新闻中心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汉森制药
  • 电话:0737-6351079
首页 > 医药招商 >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
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
生产厂家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招商地区 湖南益阳市
招商种类 咳嗽感冒药
优势特色: 医保乙类,新农合,基药品种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069
包装规格 15毫克/包
药品剂型 白色颗粒
中标价格 非中标品种
关注人数 1074
更新时间 2024-04-02 07:47
功能适用: 用于干咳,包括上呼吸道感染(如感冒和咽炎)、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。
 
产品详情

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

【药品名称】
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说明书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通用名称: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
英文名称: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Granules
汉语拼音:Qingxiusuan Youmeishaten Keli
【成 份】本品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,辅料为糊精、蔗糖、甘露醇、羟丙甲基纤维素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白色颗粒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镇咳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适 应 症】用于干咳,包括上呼吸道感染(如感冒和咽炎)、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。
【规 格】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温水冲服。7~12岁儿童,一次0.5包;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,一次1~2包,一日3~4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可见头晕、头痛、嗜睡、易激动、嗳气、食欲缺乏、便秘、恶心、皮肤过敏等,但不影响疗效。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。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,支气管痉挛,呼吸抑制。
【禁 忌】 1 .妊娠3个月内的妇女,有精神病史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2.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慎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用药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.
2.哮喘患者、痰多的患者、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。
3.孕妇慎用。
4.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5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6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7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9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。
2.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,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。
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理作用】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,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。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。一般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,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。
【贮 藏】遮光,密封保存。
【包 装】聚酯/铝/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,每盒6包(每盒10包)。
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二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0940069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0年10月01日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
邮政编码:413000
电话号码:0737-6351006
传真号码:0737-6351007
网 址: www.hansenzy.com


招商政策

招商政策

  1. 及时提供货源,确保全国范围内2~10天内到货;
  2. 严格的市场保护,确保运作者权益;
  3. 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;
  4. 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好服务工作;
  5. 严格的市场保护。

代理要求

  1.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;
  2. 完善的销售网络;
  3.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;
  4. 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,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;
  5. 具备终端推广能力的公司和个人;
  6. 具有成熟完善的销售网络;
  7. 通畅的市场渠道;
  8. 良好的商业信誉。

体检报告解答

0  相关评论